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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代销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三只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2

为丰富本行业务品种,扩大服务范围,提高上饶银行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更多、更广泛的多层次服务。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8)106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号)等文件规定,本行拟新增代销兴银理财“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添利兴普惠1号)、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添利兴普惠2号)、兴业银行添利3号净值型理财产品(添利兴普惠3号)”三只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产品要素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2日    

 

风险提示: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兴银理财所发行部分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理财产品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代表其未来业绩表现,产品管理人管理的其他理财产品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新产品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您注意投资风险!

 

 

兴普惠系列产品销售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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