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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银行关于征信异议受理渠道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1

尊敬的客户:

根据《征信业务管理条例》规定,信息主体认为征信机构采集、保存、提供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征信机构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为有效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满足您的征信异议申请需求,现就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征信异议受理渠道及资料进行公示。

一、受理渠道

如您认为您的信用报告中,由我行报送的征信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可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征信异议申请:

本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您异议所涉业务的经办客户经理或前往网点现场办理,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填写相关材料后提出书面征信异议申请。

具体线下受理网点详见附件。

二、受理材料

异议申请主体类型

异议申请材料

个人

1.《个人征信异议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他人代理的,另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企业

1.企业有效证件(营业执照等)

2.《上饶银行企业征信异议申请表》

3.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的,需另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处理流程和时限

步骤1.出示本人人行信用报告(有该报告方便说明存有异议的信息),并详细说明存在错误或遗漏的信息;

步骤2.工作人员初步判断存有异议的信息是否为本行业务,如确为本行业务,则请您提交上表中列明的异议申请材料(由异议处理员协助您完成填写);如非本行业务,工作人员将告知或协助您向相应的机构提起征信异议申请;

步骤3.本行将在受理您的征信异议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异议核查与处理,处理结果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您。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如有疑问,可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业务经办网点,或致电我行统一客户热线0793-96233

特此公示。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1日

附件:异议受理网点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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