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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州支行对民事诉讼专项律师采购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潜在供应商参加,并在2025年7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州支行民事诉讼专项律师采购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SRYH-XZ-2025-1
3.预算金额:160万元
4.采购需求:
采购编号 | 品 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 |
SRYH-XZ-2025-1 |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州支行民事诉讼专项律师采购服务项目 | 160 | 具体范围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5.服务期:自正式聘任起至案件终止之日后6个月,原则上合同期内总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
二、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以下资格规定;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相应的能力。
1.3供应商需在本案涉诉区域内设有执业机构,并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经司法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依法注册成立,并正常通过年检。
1.4主办律师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本单位2025年1月至2025年6月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1.5供应商在业界有良好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能够积极配合,完成采购人有关诉讼仲裁项目的合理指示。
1.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律所和律师不得作为外聘律师:
1.6.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协的行业处分;
1.6.2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1.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至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查询企业及法人)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1.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作为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含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磋商;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含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的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磋商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除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东路16号上饶银行城南支行二楼风险资产经营部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响应供应商,放弃响应的,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行。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截止和磋商时间:2025年7月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州支行三楼会议室
五、发布公告媒介和公告期限
公告媒介:上饶银行官网(www.srbank.cn),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磋商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上饶银行官网上公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本行官网,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10个自然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州支行
地 址:上饶市信州区信江东路16号上饶银行城南支行二楼风险资产经营部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804662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