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返回
关于解除与深圳市中金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服务协议的公函
发布时间:2018-06-15

致深圳市中金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贵司与我方于2018年1月15日签订了《上饶银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服务协议》,2018年2月9日上线生产环境,截至2018年6月15日,贵司仍未将业务数据迁移至存管系统,违反了《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规范》中“存管人有义务按资金存管合同要求,协助委托人完成全量客户数据、资金的迁移,迁移周期应不超过3个月”的监管规范和贵司向我方出具的迁移承诺函,鉴于此,我方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服务协议,终止资金存管合作。

贵公司须全部撤除与我方合作的宣传信息、披露信息,贵公司需在发函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已经签约的协议退还至我方。

特此函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5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