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身份核实的公告
关于开展存量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身份核实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07-25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相关规定,我行目前正在开展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核实范围
(一)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且尚未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核查,或未向公安局等身份证件发证部门核实,或未经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鉴别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二)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开户资料中留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下同),或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身份信息,主要涉及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照片。
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我行将最迟至2013年12月31日停止为身份不明及身份证件过期的存款人提供服务。对于存在使用伪造、变造身份证件开立虚假银行账户、假名银行账户、匿名银行账户情形的,自确认之日起中止为此类客户提供服务。
届时如果您的个人银行账户无法正常办理业务,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前往我行营业网点办理身份确认手续,必要时还需提供户籍证明或其他相关辅助证件。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上饶银行的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