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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发布时间:2021-11-25

一、产品定义

本行接受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指定的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委托贷款金额不足部分,由本行提供配套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贷款对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

三、产品特色

(一)办理快,审批高效;

(二)期限长,最长期限30年;

(三)额度高,最高贷款金额可达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80%。

四、办理条件

(一)信用状况良好;

(二)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有稳定收入来源;

(三)有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或批准文件。

五、办理流程

客户分别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本行申请-公积金中心审批及银行审批-签订合同-放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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